方绍伟:许成钢“制度基因论”的文化盲点
方绍伟:许成钢“制度基因论”的文化盲点 最近,许成钢先生的《制度基因:中国制度与极权主义制度的根源》( 2024-11 )在台大出版社出版,这是他多年来研究新制度经济学和中西方政治史的一个重大成果。随着当代中国崛起第一波震荡的出现及其世界影响的持续,该书的出版必然引起中外各界的较大关注。由于与他的研究领域比较接近(见方绍伟:《持续执政的逻辑:从制度文化发现中国历史》),我计划对他的“制度基因论”进行一个系列分析,本文将集中讨论“制度基因论”的基础逻辑和文化盲点。 按照许成钢的描述, 制度基因指的是那些在历史演变过程中反复出现的最基本的制度要素,包括权力结构、产权结构以及可以通过灌输形成的支持这两个结构的社会共识或意识形态;这些基本制度要素会对制度变迁产生一种路径依赖的决定作用,最终导致一个国家走向限政民主或者极权体制 。其中,苏式体制的制度基因包括帝制基因、秘密社会基因和东正教基因,而中式体制的制度基因包括帝制基因、秘密社会基因和苏共意识形态基因。 这里,许成钢把社会共识说成制度基因或制度的内容,同时认为事关基本制度问题的社会共识往往涉及文化,而是否称社会共识为文化则不重要。他承认这个定义与诺思的“制度包括正式政法规则和非正式行为规则”的著名定义一致,即认为“ 制度基因包括产权和政治权力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规则在社会中的配置,以及与这些密切相关的社会共识 ”。如此,文化与制度二者有交集,强调文化与强调制度之间可以互不冲突。制度是文化价值观的产物,但制度也可以产生出文化(如基督教成为国教后产生基督教文化,科举制立儒教为核心内容后产生儒教文化)。制度与文化之间有密切相关的部分,但没有简单的因果关系。 显然,只要定义清楚,是否把涉及基本制度的社会共识称之为文化就没那么重要,把涉及基本制度的社会共识称之为制度基因或制度也没问题。但是, 信仰、价值观、思维方式、非正式行为规则、社会共识或意识形态,确实都是狭义文化的核心内容 。当许成钢把关于基本制度的社会共识当成制度的前提时,他的“制度基因论”实际上已经接近于是一种我所主张的“制度文化组合论”。不同之处是,他强调的是文化中的社会共识部分,而我强调的则是行为规则或博弈论所说的博弈策略部分。 行为规则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反映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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